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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废气治理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要求
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要求
1、活性炭吸附装置气体流量范围宜选择0-30000 m3/h;
2、活性炭吸附装置选用颗粒活性炭作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0.60 m/s,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的总压力损失宜低于1500 Pa,填充量与每小时处理废气量体积之比不宜小于1:7000,每 10000m3/h 废气处理颗粒活性炭吸附截面积不宜小于 4.6m2。活性炭装填可单层和多层设置,每层截面厚度不宜小于100mm,且不宜大于 400mm,总装填厚度需满足填充量与吸附截面积的比值关系,即总厚度=填充体积/吸附截面积。
活性炭总装填量参考如下:
来源:《工业有机废气活性炭治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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