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鹏达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技术资讯技术资讯
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技术资讯
活性炭吸附工艺治理VOCs应符合要求
       臭氧O3污染形势逐年加剧、呈现出“来得早、去的晚、天数多、污染重”的特点,取代PM2.5成为影响我国空气质量优良率的首要污染物,尤其生成PM2.5和O3臭氧的共同前体物(VOCs,即挥发性有机物)已经成为从国家到地方降低污染物浓度、改善空气质量的主要控制对象之一。
       活性炭吸附工艺在VOCs治理中仍然是主流工艺,涉VOCs排放的企业应该按照最新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建设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吸附处理设施工艺设计、安装、脱附、活性炭选择等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涉VOCs排放的企业要根据设计方案及操作规程等要求,规范运行、维护保养活性炭吸附设施,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要求建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企业在选择VOCs治理方式时,需要考虑气源特征(风量、浓度、组分、排放规律),选择适合的才能达到废气治理的效果。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