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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VOCs企业——活性炭吸附技术规范要求
以活性炭为主要治理技术的涉VOCs企业
规范要求:
1、活性炭碘值符合相关要求。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的,碘值不低于800mg/g;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的,碘值不低于650mg/g。
2、建立完善的活性炭更换记录,至少包括更换时间、更换量、更换的活性炭碘值、操作人员等信息。
3、更换后的活性炭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不能立即处置的,置于危废处置间,并采取密闭措施保存。
4、更换后,通过自行检测或委托检测等方式进行全面自检,确保达到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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