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鹏达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企业愿景
公司相册
企业视频
工程应用
石化行业
橡胶行业
金属压延
钢铁行业
医药行业
喷涂行业
煤化工行业
手套行业
恶臭治理
功能材料
VOCs治理
油气回收
煤化工
污水处理
石油化工
荣誉资质
新闻中心
公司动态
行业资讯
常见问答
技术资讯
联系我们
全国咨询热线
400-099-0533
公司简介
公司动态
行业资讯
常见问答
技术资讯
联系我们
常见问答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常见问答
VOCs废活性炭的处置应该注意什么
1、废活性炭的管理计划必须向环保部门备案
《固废法》第七十八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企业不得擅自处置废活性炭
《固废法》第七十九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3、企业必须委托具资质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置
《固废法》第八十条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山东废气治理厂家提醒大家,VOCs废活性炭应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不可将废活性炭随意交给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供货商带回。
上一篇:
活性炭的孔隙结构影响其吸附能力
上一篇:
活性炭用于VOCs治理常见的几种违法行为
0
在线咨询
鹏达客服
鹏达客服
请您留言
感谢您的关注,当前客服人员不在线,请填写一下您的信息,我们会尽快和您联系。
提交
感谢留言
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关闭